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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骨科医院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 来源: 医教部 浏览次数:12474


绵阳市骨科医院Ⅱ类射线装置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118日,绵阳市骨科医院根据《绵阳市骨科医院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Ⅱ类射线装置项目

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158医院内

建设单位:绵阳市骨科医院

建设性质:改扩建

医院将医院大楼十层手术区9号手术室改建为介入治疗区,使用原有的一台CX光机(属于II类射线装置)开展术中血管造影及其他血管造影等介入手术。

医院已于20195月委托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完成了《绵阳市骨科医院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取得了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绵环审批[2019]482019513日),项目开工时间20196月,竣工时间201910月,调试时间201911月。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

医院于201811月由于涉嫌未批先建由绵阳市涪城区环境保护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绵涪环发[2018]60号),医院于201811月已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绵骨医[2018]147号)涪城区环境保护局。

二、       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与环评及批复中一致。无重大变动内容。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X射线使空气电离产生少量臭氧,经空调通排风系统排放。

2、辐射:本项目运行期间主要的污染物是DSA曝光产生的X射线,职业人员通过穿戴铅衣,铅眼镜等防护用品进行屏蔽;公众通过墙体、铅窗和防护门进行屏蔽。机房安装了门灯联锁、工作状态指示灯、辐射警示标志、紧急制动开关等,配备了个人计量片、个人剂量报警仪及便携式X-γ辐射监测仪。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四川泰安生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绵阳市骨科医院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本项目正常工作时,周围环境的X-γ射线所致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职业人员20mSv/a剂量限值,且低于职业人员5mSv/a的管理约束值。公众区域的X-γ所致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公众1mSv/a剂量限值,且符合公众0.1mSv/a的管理约束值。

辐射防护设施的防护能力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达到环评审批机关要求的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六、       验收结论

对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对照核查结果如下:

1、本项目的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营,满足三同时的要求,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本项目的建设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不存在重大变更。

4、治理完成了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验收组认为:医院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       后续要求

进一步加强医护人员辐射防护,增加床旁铅玻璃和铅帘。医院需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的各项安全联锁和辐射防护措施,防止运行故障的发生。杜绝射线泄露、公众及操作人员被误照射等事故发生。

八、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表。

验收报告_20200121120218.pdf                   

            绵阳市骨科医院

             2020118